第 34 章 不让须眉(3/6)
春叶犹豫了须臾,还是忍不住求证道:“姑娘,江首辅的生母,当真被江家的家仆玷污了吗?”
春叶曾见过一身浅色衣衫的江首辅,实在难以想象他的生母竟经历了那么多凄惨的事情。
沈晗霜轻轻摇了摇头。
春叶神色微顿,追问道:“可那封绝笔信……”
沈晗霜温声打断她的话:“高伯母是被恶人伤害了,她仍是干干净净的人。”
污者,浑浊,肮脏,不洁。
可作恶的是旁人,污浊肮脏的也该是旁人。
那些恶行该是作恶者身上的污点,承受那些恶行的人是被伤害了,并非自此便染上了洗不去的脏污。
春叶静了静,轻轻“嗯”了一声,眼眶不自觉微红。
沈晗霜揉了揉她的头发,转移话题道:“断云今日会来明府取走为江首辅准备的衣物,到时你给他便好。”
沈晗霜今日要着手安排请愿书一事,昨日便让春叶为江既白提前备好了秋日的衣物,只等断云来取。
“好。”春叶认真应下。
用过朝食后,沈晗霜走到了自己的书桌边,提起笔开始构思着什么。
男子将自己的妻妾殴打致伤、致残都不会受到任何惩处。只有死了人,才会有官府介入。但也只需杖五十,再纳银赎罪,就可以将此事揭过。且若民不举,官不究。
对于一条人命来说,这样的处置,实在太轻。
不受约束的行为,正如脱离牢笼的猛兽,会死死咬住猎物的脖颈,使其永远无法逃脱。
可若是反过来——
妻骂夫,杖七十;妻殴夫,杖一百;妻殴夫致使其折伤以上,按常人斗殴罪加三等;
妻殴夫致使其残疾,绞刑;妻殴夫致使其死亡,斩刑;故意杀夫者,凌迟处死。
而若是妾殴夫,罪罚又各加一等,最高至绞刑。[1]
同样的罪行,只因夫妻身份不同,刑罚的轻重便也完全不同。
所以大多数出嫁的女子若被丈夫殴打,都无法向官府和律法寻求公道。若娘家有一定的实力,且重视已经出嫁的女儿,或许还有改变处境的可能。
而所谓“娶妻买妾”,地位极低的妾室可被随意买卖,就更不会有人来管顾她们的处境。
沈晗霜不知道爷爷和祝隐洲他们想要将现行的律法变革成何种模样,但朝中没有女官,长久以来都只保护夫者的律法,却需要看见同样是血肉之躯,同样会受伤,会死亡的女子。
这便是沈晗霜的请愿书希望达到的目的。
她想将一份写着一个个女子姓名的万民书递到朝堂上去,让那个没有女官的地方,也响起世间女子的声音。
沈晗霜将此次请愿的前因与目的写在纸上,多次修改后才终于定下了全部的内容。
她命人将自己写好的东西送去了明家的书局,印出了一大批写着这些内容的纸张,由明府的侍女去分发给街上的女子,又让明家各个店铺分发给经过的女客。
虽说肯定也会有心生恻隐的男子,但为女子请愿一事,不能只寄托于这些恻隐之心。
且由明家的侍女在女子之间分发这些纸张,或许会让双方在心里觉得亲近些,让看到这些内容的女子更容易被说服。
将这些事情安排下去后,沈晗霜命人在明府门前成排摆放了几张桌案,又准备了一大卷连续的,未经剪裁的纸张。
秋日里柔和的阳光披覆在沈晗霜的肩上,她定了定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