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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紧,渐渐攥热了,蓝珀看着尘面鬓霜的爱人又不忍眼眶酸热。
项廷忙说:“我这不挺好的,没缺胳膊也没缺腿!”
“是啊……”蓝珀点点头,把头慢慢摇到左边,又慢慢摇到右边,反复几次,朦朦胧胧地说,“项廷,你好。”
项廷拉起他的手,十指紧紧相扣,将两人的手拉到彼此依偎的胸前。
蓝珀此时的姿态宛如修道院中的修女,习惯性地想要闭眼向上帝祈祷。他一直是个虔诚的信徒不是么?在胸前画过的十字,比项廷吃过的米粒还多。
但这一次,他竟想将内心最深的愿望,对一个住世、有血有肉的男人倾诉。要论语言的艺术,怕没几个人比蓝珀更精深了。他本可以藻饰、可以婉转,也可以故意作一下两人大吵一架后暂时分手,他的范儿都拿起来了,那花枝招展的笑声,格外刺耳。可当初若不是他拐弯抹角让项廷去取枪,又何至于有今天?是啊,爱人之间本该坦诚相待,不猜谜、不想当然。你装糊涂,他对你的糊涂再装糊涂,两个人整天演戏,这戏还怎么演得下去?应当如何规避爱情的无常,就是不该装的时候你千万别装。
蓝珀原以为,要克服内心的种种恐惧、打破过去的习惯与幻象,会是一段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可奇怪的是,鼻子下面那张嘴吐一口气就说出来了:“项廷,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哪怕我为你死了,我也不要跟你分离一刻!哪怕这一辈子没有过明白,下辈子我们也再试试!别的话,别的话我就不说了,说那些话反而把我心里的意思说淡了。我只要你答应我,我们之间,我和你以后再也没有秘密……”
项廷没有答言。他并不望蓝珀,一边眼角不可察觉地抖了一下,显然在看远处的烽烟。这次开口嗓子也沙哑,但是是那种听着就狠的哑:“走。”
蓝珀嘴一抿跃上项廷的背:“你要带我去哪?”
“脚踩西瓜皮走到哪里算哪里。”
“哼,就算你带我去沉塘,我也再不下来了。”
千山万壑仿佛纷纷退开,展露出一条坦荡明朗的大路。可因为项廷没有立即回应他,蓝珀绞着手指,悄悄怀疑自己是否登上了一辆开往骗局的专车。他威风得像骑在虎背上。穿过密林时,忽然传来似响尾蛇的声响,惊惶望去,却只是一只蓬松尾巴的野猫沙沙掠过树叶。花儿红得格外鲜艳,地球圆得出奇。一场虚惊过后,涌上心头的是一阵迟滞的满足与甜蜜。
“你看这天,好黑,”蓝珀忽然说,“像不像我们小时候总爱钻着冒险的炭仓?”
项廷又是无言。就像小时候,被蓝珀发现他在炭仓里捉对厮杀暴打那几个对蓝珀唱山歌的黑苗汉子一样。那山歌是这么唱的:红脚秧鸡往南追,阿妹是哥哥勾命鬼。半夜想起干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后悔。当天晚上,狼真来了。那会的蓝珀,还没有被上帝选为美的化身,或者说,他的美色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语境安放,像间毛坯房。他梳着油辫子,系红头绳,戴一条毡围巾穿一双黑灯芯绒鞋,满身满脸的乡土气,还在与贫下中农相结合。他吓得直抹眼泪问项廷,为什么下手那么狠的时候,项廷正抱着煮饭的土锅,剩多少菜他都全部扫到嘴里去,当时他的沉默就和现在的沉默一模一样。蓝珀说,你真是个侠客倒有办法了!项廷听话地跪下换来的却是一顿毒打,说过的一句话,蓝珀记了半辈子,他仰着头说姐姐,我现在只有这么大的本事,欠了你的,有一天我会还你的,你相信我。蓝珀手中打断的棒子,忽然就挥不下去了。然而逞这一腔血性之勇的后果呢?谁来赔张三家断的腿李四家炸了的子孙袋,数不清的歪嘴斜眼,各不相同千姿百态,谁来跟乡-->>